一、職位
公開遴選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職位15個共17人。具體職位信息詳見《賀州市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考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見附件)。
二、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1. 本市所轄縣(區(qū))以下機關〔含參照公考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考登記〔參照公考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下同〕的在編在崗人員。
2. 中央和自治區(qū)設在我市所轄縣(區(qū))的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考(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人員。
在機構改革中退出參照管理范圍、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備案、經批準執(zhí)行過渡期政策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 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 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參照公考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5. 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在上級機關借調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報名人員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沒有規(guī)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6. 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7.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7日后出生)。
8.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9.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 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 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考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 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轄區(qū)內的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公開遴選到本市內的上級機關和非艱苦邊遠地區(qū)的機關。
7. 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考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本次遴選所涉及的服務年限、擔任領導職務試用期、處分期限、影響期限及工作經歷、資歷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以2023年2月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可以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八桂先鋒網(www.bgxf.gov.cn)、賀州先鋒智慧黨建云平臺(www.hzdjw.gov.cn),通過公布的《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查詢職位及其資格條件等信息。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資格審查單位負責解釋。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和資格初審統(tǒng)一在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進行,不收取報考費用。
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2月7日8:30至2月11日18:00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點擊“賀州市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考專題”進入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并打印《賀州市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考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在征得任免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月14日前將《報名推薦表》掃描上傳至資格審查單位指定郵箱,并電話確認是否上傳成功。《報名推薦表》中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選資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本次報名。報考公開遴選人員不得報考高于本人職務(職級)層次的職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遴選機關依據(jù)報名人員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和《報名推薦表》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資格審查結果,根據(jù)資格審查結果及時完善報考資料或改報職位。因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參照公考考試錄用違規(guī)違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遴選的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三)開考比例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應核減遴選計劃至規(guī)定開考比例;無人報考或核減遴選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計劃。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2月21日9:00至4月30日9: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規(guī)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荚嚳偝煽円罁?jù)筆試、面試成績按權重計分,具體權重詳見《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
(一)筆試
筆試由賀州市統(tǒng)一組織。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1. 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9:00—12:00。
地點:賀州市,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 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成績發(fā)布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
1. 面試人選確定
遴選機關根據(jù)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明確的面試人選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shù)面試。
2. 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公告發(fā)布前,各遴選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面試資格審查。未進行面試資格審查或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出現(xiàn)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并進行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公告發(fā)布后,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該職位不再遞補面試人員,按照實有人數(shù)面試。
面試資格審查的材料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機關出具的推薦報名表等材料原件。
3. 面試公告發(fā)布
面試公告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和賀州先鋒智慧黨建云平臺發(fā)布,發(fā)布面試公告時間為面試前一周。
4.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
遴選機關根據(jù)職位需要確定面試方式和內容,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日公布。面試時間、地點等內容詳見面試公告。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遴選機關負責??疾旌腕w檢順序由遴選機關根據(jù)實際確定。
(一)確定考察人選
遴選機關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列為考察人選。遴選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考察人選與遴選計劃人數(shù)一般按照2:1確定,遴選計劃在3人及以上的職位,考察人選與遴選計劃人數(shù)按不超過(N﹢2):N確定。
(二)考察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由遴選機關按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強化專業(yè)素養(yǎng)考察。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能力素質不達標的人員進入機關。根據(jù)工作需要,遴選機關還可以增加短期培訓、跟班學習等方式進行延伸考察,詳見《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
(三)體檢
遴選機關根據(jù)職位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其中人民警察職位根據(jù)需要可以進行體能測評。體檢和體能測評的費用由遴選機關承擔。
六、確定對象和公示
(一)確定對象
各遴選機關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遴選對象,不唯分取人。
(二)公示
遴選對象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和賀州先鋒智慧黨建云平臺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遴選按轉任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取消后尚有經考察合格人選的,可由遴選機關集體研究確定是否遞補,并報賀州市公考主管部門審批。
各部門可對公開遴選擬任職人員設置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具體設置情況將在面試公告中進行說明。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送賀州市公考主管部門。
七、有關要求
(一)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報名推薦表》信息弄虛作假者,記入誠信檔案。
(二)公開遴選的公考2年內不得調離遴選機關,因工作特殊需要調動的,須報賀州市公考主管部門審批。
(三)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資格審查單位電話:詳見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
政策咨詢電話:0774—5129022
賀州市公考局
2023年2月3日
原文標題:賀州市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考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23/6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