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范圍、數(shù)量及職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名。
黨務工作者1名,工作職責為協(xié)助機關黨委開展機關黨建等工作。
越南語翻譯1名,工作職責為協(xié)助業(yè)務部門開展越南語翻譯及科室日常事務處理等工作。
檢務輔助人員(一)6名,工作職責為協(xié)助員額檢察官從事案件的記錄和收轉登記、錄入復印、保管歸檔以及法律文書的校對、收發(fā)、轉遞等事項。
檢務輔助人員(二)1名,工作職責為協(xié)助政治部開展教育培訓、文稿起草和其他綜合性等工作。
二、資格條件
(一)應聘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5、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共黨員或法學專業(yè)可放寬到大專學歷);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在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應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6、有關崗位具體要求。
(1)黨務工作者:專業(yè)不限,中共黨員;
(2)越南語翻譯:越南語專業(yè);
(3)檢務輔助人員(一):法學類專業(yè);
(4)檢務輔助人員(二):不限專業(yè),中共黨員優(yōu)先。
7、有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寫作或文體等特長者,
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
5、有配偶、直系血親或?qū)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笛H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
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公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面談、體檢、政審、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12日—8月20日。
2、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方式報名。應聘者于報名時間內(nèi)將報名材料送達或郵寄至防城港市江山大道66號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直接送的以送達日期為準;郵寄的以郵戳為準),郵編:538001。
3、報名材料要求:應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填寫《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聘用人員報名表》1份,另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張,送到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進行審核。
4、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談
面談時間:2019年8月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聘用單位根據(jù)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通知應聘者面談。
(三)體檢及政審
面談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聘用單位通知應聘者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從其他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聘用單位負責。
(四)試用
聘用前試用一個月。
(五)聘用
經(jīng)體檢、政審、試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合同聘用制度。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月薪3470元(含個人繳納的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保險等費用),月薪標準逐年適當增加。依法享有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休假及其它福利政策。
本簡章由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70—2802705、2816036。
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