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考考試理論熱點: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2014年12月4日,13億多中國人迎來了第一個國家憲法日。這一天,從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到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從各大媒體到各個校園,都開展了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使人們加深了對憲法的認識,普遍增強了憲法意識。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這個重要論斷,明確了憲法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的核心地位,闡明了依法治國和依憲治國、依法執(zhí)政和依憲執(zhí)政之間的辯證關系,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意義深遠。
一、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是什么關系
憲者,法也,憲法就是法上之法、法中之法。為什么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這是由憲法的獨特地位和作用決定的。對一個國家的治理來說,憲法是根本法、是總章程。1982年12月4日通過的我國現行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fā)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堅持依法治國首先是堅持依憲治國,最重要的也是堅持依憲治國。
依憲治國體現了依法治國的核心內容。從內涵來看,憲法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務、思想基礎和活動準則,也就是說,國家政治社會生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內容,都在憲法中得到確認和體現。依法治國的過程,首先就是貫徹落實憲法中所確立的制度和原則的過程。
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基礎。從效力上看,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居于統帥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憲法是其他法律的根據和基礎,所有法律都是依據憲法制定的,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講憲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依法治國所依之法,首先就是憲法。
依憲治國為依法治國確定了最高準則。從權威上看,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憲法,不得超越憲法,并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梢哉f,法治的權威,首先體現為憲法的權威;對法律的遵守,首先是對憲法的遵守。
因此,強調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表明了我們黨堅持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鮮明態(tài)度和堅定決心,確立了憲法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中的核心地位。要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要求,加強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鏈接
新中國成立以來制定頒布的四部憲法
新中國成立到1954年,中國的政治制度與國家制度是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確定的,《共同綱領》發(fā)揮了臨時憲法的作用。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結構形式,都受到了人們的普遍稱贊,為我國以后憲法的修改確立了基本依據。但由于極左路線的影響,這部憲法并沒有得到很好實施,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被束之高閣,難以發(fā)揮作用。
1975年憲法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制定的,反映了那個時期“左”的錯誤,存在著嚴重問題。
1978年憲法是在我們黨和國家還沒有來得及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清理的歷史條件下制定的,存在著嚴重缺陷。
現行憲法于1982年12月4日通過,它繼承和發(fā)展了1954年憲法的基本原則,它的制定和實施,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也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基礎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和完善,是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事業(yè)發(fā)展的根本指南和保障。
二、依憲治國和“憲政”是一回事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在社會上引起了積極反響。同時,也存在一些誤解誤讀。比如,有人認為講依憲治國,實質上講的就是“憲政”;還有人認為我們搞法治,最終就是要走西方“憲政”道路;等等。要保證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必須弄清依憲治國和“憲政”的關系,劃清兩者之間的界限。
的確,“憲政”這個詞,單從字面意義上看,好像就是依據憲法來施政,與依憲治國差別不大。有人提出社會主義憲政,初衷也是想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要搞清這些觀點的是非對錯,首先要搞清楚“憲政”的來龍去脈,認清有些人宣揚“憲政”的本質所在。
其實,“憲政”這個概念,有其特定的含義。“憲政”是西方資產階級革命否定封建專制的產物,是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治發(fā)展模式的概括,是西方法學理論對自身經驗的理論總結。“憲政”在經過西方學者的反復闡釋和演繹后,現在已經成為一個具有鮮明指向和特定內涵的范疇,主要包括三權分立、多黨制等基本內容。因此,西方宣揚的所謂“憲政”,是特指西方的法治發(fā)展模式,不能僅從字面上去理解。
“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一個國家怎么搞法治,選擇什么樣的法治道路,歸根結底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發(fā)展水平決定的。經過長期探索,中國已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法治道路,在實踐中已見成效。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根植于我們獨特的文化傳統,符合我們的基本國情。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共產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規(guī)定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這些都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是歷史選擇和歷史形成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則和制度安排。我們講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就是要堅持好、落實好這些基本原則和制度安排,使它們更好地發(fā)揮作用。如果丟掉了這些根本,盲目地跟著西方所謂“憲政”跑,就無異于削足適履,自毀長城。
反觀一些西方國家法治發(fā)展歷程,它們的所謂“憲政”模式也各不相同,而且也問題多多。特別是近年來,西方憲政民主日益暴露出其弊端和局限性。一些西方學者也承認,西式民主正面臨深刻危機,民主制衡演變?yōu)闄嗔Τ钢?,黨派博弈綁架國家利益。就連“歷史終結論”的提出者弗朗西斯·福山,也不得不修正自己的觀點,發(fā)出美國“政治衰敗”的哀嘆。
近些年來,一些西方國家在世界上大打“憲政”牌,極力推行它們的“憲政”模式。但我們從歷史和現實都看得很清楚,它們并非真是為其他國家好,而是以此為手段來搞亂別國、控制別國,最終維護其霸權地位。有些發(fā)展中國家沒有看清西方國家兜售所謂“憲政”的本質,盲目照搬照抄,結果適得其反,不僅沒有實現國家繁榮發(fā)展,反而陷入無休止的政權更迭和社會動蕩,教訓十分慘痛。比如,菲律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后曾是僅次于日本的亞洲第二大經濟體,而且條件優(yōu)越、資源豐富,特別是完全克隆了“美式民主”模式,被當時的西方輿論一致看好。但時過境遷,菲律賓已落到亞洲很多國家后面,甚至一度被英國《泰晤士報》稱為“東南亞的一個失敗國家”。
由此可見,對有些人宣揚的所謂“憲政”,我們必須頭腦清醒,決不能被其“美麗的外衣”所迷惑。要珍惜好、呵護好我們自己成功走出的法治道路,并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使之越走越寬廣。
聲音
我國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憲政的本質區(qū)別
梁 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我國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與西方憲政的本質區(qū)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制度基礎不同。西方憲政建立在資本主義憲法基礎上,是資產階級統治的工具;而我們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二)領導力量不同。西方憲政表面看,是不同政黨輪流執(zhí)政,其實都是資本和資產階級利益的代言人;而我們是旗幟鮮明地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三)權力主體不同。西方憲政民主下的選舉,起決定作用的是資本、利益集團或少數精英群體力量;而我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四)權力行使方式不同。西方憲政實行“三權分立”,通過分權制衡來維護資本和資產階級利益;而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
微評
◆ 憲法是根“天線”,關鍵是要接“地氣”。不僅要看得見,更要摸得著。
◆ 憲法不僅是“鎮(zhèn)國之法寶”,還是“治國之法典”,憲法只有用起來,才能“活”起來。
◆ 憲法中既有“高大上”的國家政治安排,也有安頓社會民生重心、保障公民權利的款款暖意。
◆ 憲法就是法治生活的“元氣”,少此“元氣”則無法治生活的精氣神。
三、怎樣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憲法的力量不僅因其地位崇高,更源于其有效的實施和監(jiān)督。
我國現行憲法實施30多年來,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強大的法制力量,為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但同時也要看到,保證憲法實施的監(jiān)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zhí)法司法問題還比較突出;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zhí)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等等。這些問題不解決,必將影響憲法的效力和權威。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要貫徹落實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部署,切實加強憲法實施,使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得以追究和糾正。
完善憲法監(jiān)督制度。沒有監(jiān)督制度,憲法就是“沒有牙齒的老虎”。目前,世界上有三種憲法監(jiān)督模式,即議會或權力機關監(jiān)督模式、普通法院監(jiān)督模式、專門機構監(jiān)督模式。我國憲法規(guī)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這體現了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的制度設計,實踐證明符合我國國情。要健全監(jiān)督機制和程序,進一步明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進行憲法監(jiān)督的對象、范圍、方式等,將原則性要求具體化、程序化,使憲法監(jiān)督更規(guī)范、更有效。
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憲法解釋,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精神,對憲法的內容、含義和界限作出說明,它比憲法修改更為靈活,能保持憲法的穩(wěn)定性。現在,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斷推進,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很多,更需要運用憲法解釋來適應改革需要。要建立完善憲法解釋制度,保證憲法解釋貫徹落實,同憲法修改等優(yōu)勢互補,與法律解釋等同步推進,使憲法在保持穩(wěn)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與時俱進。
強化備案審查機制。對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等進行備案審查,是憲法監(jiān)督的重要內容和環(huán)節(jié)。據統計,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累計收到報備案的行政法規(guī)502件、地方性法規(guī)(包括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22253件、司法解釋189件,對在審查中發(fā)現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問題,已督促制定機關修改或廢止。要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guī)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guī)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發(fā)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維護憲法和法律統一。
聲音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喬曉陽(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根本法和最高法,是憲法區(qū)別于一般法律的兩個最顯著的特征,我們只有深刻認識和把握憲法的這兩個特征,才能不斷增強學習憲法、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才能真正使憲法成為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行為準則,成為國家穩(wěn)定發(fā)展繁榮的根本保證。
問與答
問:什么是憲法解釋?
答:憲法解釋是憲法制定者或依照憲法的規(guī)定享有憲法解釋權的國家機關,對已經存在并且正在生效的憲法規(guī)范的含義所作出的說明。
憲法解釋是憲法發(fā)展的重要方式。當前,憲法發(fā)展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即:憲法修改、憲法解釋和憲法慣例。為了保持憲法的相對穩(wěn)定性,加之憲法修改的程序比較復雜,不可能經常采用修改的方式發(fā)展憲法,而憲法慣例又往往需要經過長期實踐才能形成,因此,憲法解釋就成為憲法發(fā)展中最具操作性的一種方式。
四、怎樣在全社會弘揚憲法精神
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fā)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只有憲法精神、憲法理念深入人心,憲法權威才能真正樹立起來。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推進,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已經形成,憲法精神不斷深入人心。當然,培育和弘揚憲法精神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要求相比,全社會自覺遵守、維護、運用憲法的意識還需要不斷加強。要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廣泛弘揚憲法精神,在全社會樹立起對憲法的信仰和敬畏。
設立國家憲法日。設立紀念憲法的節(jié)日,是很多國家的通行做法,目的都是增強全社會憲法意識,用憲法凝聚社會共識、激發(fā)公民責任。有的國家把通過、頒布或實施憲法的日子定為國家憲法節(jié),有的國家的憲法日是法定節(jié)日,人們在這一天以懸掛國旗等方式慶祝。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的決定。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必將進一步彰顯憲法權威、增強全民憲法觀念。
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在當今世界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規(guī)定相關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或效忠憲法的有97個。關于憲法宣誓的主體、內容、程序,各國做法不盡相同,一般都在有關國家公職人員開始履行職務之前或正式就職時舉行宣誓。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在我國建立憲法宣誓制度,這對于加強憲法實施具有重要意義。要通過法定程序,出臺具體實施意見,把憲法宣誓制度具體化。今后,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這樣有利于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激勵公職人員忠于和維護憲法,也有利于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發(fā)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上邪下難正,眾枉不可矯。”黨員干部在遵守和維護憲法中具有引領和示范作用。要把憲法作為黨員干部教育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帶頭樹立憲法意識,培養(yǎng)憲法思維,把憲法作為判斷大是大非的準繩;帶頭嚴格依憲法辦事,增強依憲觀察、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帶頭推動憲法實施,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同一切破壞憲法權威、踐踏憲法尊嚴的行為作斗爭,使憲法真正成為國家治理的最高規(guī)則和開展工作必須遵循的根本準則。
憲法至上,法治才有權威和尊嚴。堅持依憲治國,依法治國才有根基和方向,法治中國建設才能走上通衢大道。
深閱讀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 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2年12月5日。
更多公考考試技巧,請關注志公教育:備考資料。
志公官網:http://m.shengqianzs.com
志公論壇:http://bbs.zgoo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