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建設,緩解警力不足壓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通知》《永??h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永福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現(xiàn)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名。具體崗位、招聘人數(shù)、資格條件詳見《永??h公安局輔警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2、年滿18周歲并且一般在40周歲以下(2007年6月至期間1985年6月出生);
3、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zhuǎn)退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學歷可相應放寬,并可以優(yōu)先錄取;
5、身心健康,無既往病史。
(二)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jié)案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本人家庭成員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酒駕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6、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及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屬桂林市公安局,各縣(市)、分局在職在崗警務輔助人員的;
9、全日制在校生;
10、其他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時間:即日起至7月31日(法定節(jié)假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現(xiàn)場報名);
地點:永??h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廣西永福縣永福鎮(zhèn)向陽路茶嶺街37號7樓716辦公室);
報名(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永??h公安局輔警招聘表(見附件1);
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個人征信記錄、1張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役士兵證》;各類優(yōu)先招聘及具有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職業(yè)技能等級等情況的憑證;
5、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另須提供個人征信報告(詳細版)。以上材料未帶齊,不接受報名。
(二)筆試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考試范圍包括時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和公安業(yè)務等相關知識。
(三)體能測試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試實施細則及標準(見附件2),測試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縱跳摸高。
報考人員須參加全部三項體能測評。參加者凡有其中一項不達標或放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報考人員在參加體能測評前,應充分評估自身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考;若本人身體狀況欠佳,建議放棄參考。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面試結(jié)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招聘計劃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五)政審考察、體檢與毒檢:
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考察、體檢人選1:1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政審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應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1、政審考察:
報考人員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有關要求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內(nèi)容:考察對象的政治面貌、畢業(yè)院校及所學專業(yè),現(xiàn)實表現(xiàn)、獎懲情況、個人信用記錄、應聘資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員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見附件3)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jié)論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jié)果以復檢結(jié)論為準。
體檢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具體費用以醫(yī)療機構(gòu)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瞞報既往病史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3、毒檢
政審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將統(tǒng)一組織開展毒檢。毒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將“永福警訊”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quán)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有異議,經(jīng)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規(guī)定辦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個人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遞補;如公示不合格的,經(jīng)核實后按個人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對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永福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三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適合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輔助性工作職責,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崗前培訓,心理健康測評,凡在崗前培訓、心理健康測評、試用期內(nèi)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招聘單位根據(jù)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xiàn)或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可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diào)整,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招聘單位可取消聘用資格。
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和個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經(jīng)測試考核決定是否續(xù)聘。
五、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由縣財政全額保障;
2、單位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單位部分;
3、工作期間統(tǒng)一配發(fā)輔警服裝及其它相關裝備。
4、享受帶薪休假、年度體檢、人身意外險等待遇。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如填報的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報告招聘單位。凡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quán)。
(四)報考人員存在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經(jīng)查實,解除勞動合同。
(五)已通過永??h公安機關組織的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各項環(huán)節(jié),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棄受聘資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崗的,不得再次報考。
(六)關于報考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詢,可直接撥打咨詢電話:0773-8551199。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h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