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說明
招聘崗位為富川瑤族自治縣公安局警犬基地管理員,主要工作職責為警犬基地日常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一)用工方式
富川瑤族自治縣公安局警犬基地管理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對初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一年零一個月,含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工作需要,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個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經(jīng)單位研究同意后可以續(xù)聘,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福利待遇
1.每月工資待遇約為3300元(含單位負擔的“五險一金”);
2. 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假、產(chǎn)假(陪產(chǎn)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廣西戶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責任心強,服從安排,喜歡警犬,自愿從事警犬基地管理工作,具有愛崗敬業(yè)、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3.年齡為40周歲以下;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體健康、無口吃、無紋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名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具有警犬管理工作經(jīng)驗以及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道德敗壞,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職業(yè)道德的;
4.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相關工作的;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法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7.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未執(zhí)行完畢或正在調查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犬基地管理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釆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準確填寫《報名表》并認真校對個人報名信息。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期間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地點:廣西富川瑤族自治縣公安局政工室(廣西富川瑤族自治縣富陽鎮(zhèn)新建路51號行政樓106、107室)咨詢電話:0774-7891241
3.報名須知:應聘人員報名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退役士兵需攜帶退伍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大專以上學歷須同時提供學信網(wǎng)認證: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校驗)及擁有的職業(yè)資格證書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查。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張。
(二)面試
由富川瑤族自治縣公安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通知。
(三)體檢
錄用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
(五)聘用
聘用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五、其他事項
(一)招聘警犬基地管理員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guī)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報考者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聘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報考人員在整個招聘期間須保持通信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及時聯(lián)系富川瑤族自治縣公安局變更聯(lián)系電話,以免錯失聘用機會。凡因個人原因,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附件:富川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犬基地管理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