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浜?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職數(shù)
招聘名額為10名(詳見附件1)。
三、待遇、身份及職位
(一)待遇:聘用人員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那坡縣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臨時聘用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那政發(fā)〔2021〕1號)的一類崗位執(zhí)行(除標注特殊崗位除外),月工資2000元,政府代繳五險,個人部分從工資扣除;
(二)身份:屬編外聘用人員;
(三)職位:那坡縣民政局工作人員。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責任心強,吃苦耐勞,自愿從事政務服務中心工作;
2.年滿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8月30日—2001年7月30日);
3.具有大專(含大專)以上文化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體貌端正,無紋身;
5.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優(yōu)先招聘:
(1)文秘類、漢語言文學類、新聞類、工程類專業(yè);
(2)熟悉公文寫作格式,熟練運用OFFICE等辦公軟件。
(3)能長期從事民政工作,有意愿服務滿一年以上優(yōu)先錄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參與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過治安處罰的;
3.因嚴重違反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4.直系親屬三代內因參與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動被判刑或勞動教養(yǎng)的;
5.已被聘用為相關部門縣聘臨時工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縣民政局組織實施,招聘程序具體包括發(fā)布公告、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節(jié)假日、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那坡縣民政局二樓辦公室。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本人到場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最高學歷等證件的原件(原件現(xiàn)場核驗后返還)和復印件一份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4.初審:報名時,對報考人員年齡、學歷等條件進行初審。
(二)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程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計算機現(xiàn)場操作,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崗位匹配性)、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tài)儀表、電腦操作等,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項目的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考察
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對其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復查報考資格??疾熘邪l(fā)現(xiàn)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考核人選。
(五)公示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根據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那坡縣政府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簽訂勞動合同,聘期為1年(包含試用期1個月),聘用合同為一年一簽,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年終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繼續(xù)聘用,不合格的給予解聘。
2.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因違紀違法或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予以解聘。
3.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個月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聘用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對解聘的人員,一律不辦理任何經濟補償。
報名咨詢電話:那坡縣民政局 0776—6822117(辦公室)
附件1:那坡縣民政局2021年度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計劃表
附件2:那坡縣2021年度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那坡縣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原文標題:那坡縣民政局2021年度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apo.gov.cn/npyw/tzgg/t105950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