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名額
編外聘用人員1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 大專以上學歷,有行政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3. 熟悉使用常用辦公軟件。
4. 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3.有吸毒、酗酒行為記錄的,有傳染性疾病、癲癇、精神病等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工資福利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編外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參照《來賓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控制數(shù)人員及政府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調整的通知》(來政辦發(fā)〔2018〕34號文件執(zhí)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人員填寫《來賓市司法局2021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連同“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榮譽證書”等復印件或掃描件,于2021年1月18日18:00時前發(fā)送至市司法局電子郵箱:lbsfjzzc@163.com,或直接送達、郵寄至來賓市司法局人事教育科(地址:來賓市新僑路560號,郵編:546100)。
(二)資格審查
來賓市司法局收到報名材料后,按招聘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后,將通過電話通知入圍人員參加面試、筆試。參加面試、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崗位認知、儀表禮儀、口頭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50分。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文字功底。筆試成績滿分50分。
面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據面試、筆試成績,確定聘用人員,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批準聘用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批準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或試用期滿不能勝任其崗位職責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項及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公開招聘將電話和短信通知面試、筆試等,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2.報考者須對所提供的相關材料和填報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相關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者相關材料提交后不予退還。
未盡事宜,請與來賓市司法局人教科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772-4236211。以上公告,來賓市司法局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來賓市司法局2021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docx
來賓市司法局
2021年1月6日
來賓市司法局2021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4c7b180f-9dd3-46c6-89d6-d239ba8971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