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期間,被借調到市級機關工作,借調時間是否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從2014年3月1日起,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期間,通過借調方式(含抽調、幫助工作或跟班學習等,下同)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含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下同)工作的,借調時間不計入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2、基層工作經歷認定中有關黨政機關的級別有何規(guī)定?
列入基層工作經歷的黨政機關須為縣級、鄉(xiāng)(鎮(zhèn))級機關。這里的“縣級”、“鄉(xiāng)(鎮(zhèn))級”主要是對行政區(qū)劃或行政區(qū)域而言。如平果縣衛(wèi)生局、桂平市教育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級別雖為縣處級,但在行政區(qū)劃上屬于設區(qū)市以上黨政機關的,則不屬于基層工作經歷范圍。如河池市衛(wèi)生局、自治區(qū)商務廳政策法規(guī)處等。
13、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4、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和“生產一線”人員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5年3月1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15、《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由哪個部門出具,如何出具?
報考人員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提供,要求按照《關于明確我區(qū)公考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和服務基層項目起始日期時間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4〕8號)所附統(tǒng)一模版出具。
16、什么是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包括“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城區(qū)和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17、什么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在廣西服務期滿或服務滿2年且在崗、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
18、服務基層項目起始時間的界定?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報考公考時,服務基層項目時間從協議簽訂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現以下情形的,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通過借調等方式離開簽訂協議的服務單位工作累計達90天以上的,借調時間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應及時予以解聘。從解聘之日起,離崗時間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公考時,不符合基層服務年限要求的;在服務期內,未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離崗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能報考定向職位。
19、《服務基層項目證明》由哪個部門出具,如何出具?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由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要求按照《關于明確我區(qū)公考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和服務基層項目起始日期時間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4〕8號)所附統(tǒng)一模版出具。
20、什么是村(社區(qū))“兩委”成員?
依照《黨章》成立的村黨組織委員和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縣(城區(qū))級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建制村委會(居委會)委員統(tǒng)稱為村(社區(qū))“兩委”成員。
21、什么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qū))“兩委”成員職位?
村(社區(qū))“兩委”成員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qū))“兩委”成員職位的,須在“兩委”班子中連續(xù)任職3年以上且在崗。
22、村(社區(qū))“兩委”成員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qū))“兩委”成員職位時,是否都可以放寬到40周歲?
建制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居委會)主任可以放寬到40周歲;其他委員按職位計劃中規(guī)定的招考年齡報考。如考生張三36歲,是村黨支部書記,李四36歲,是村 “兩委”的其他成員,現兩人都報考一年齡條件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定向招錄村(社區(qū))“兩委”成員的職位,則考生張三符合條件,李四不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