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二、資格復審
前期,我單位已要求進入面試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復印件。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壒济嬖嚨穆暶鳌罚ㄔ斠姼郊?),經本人簽名,發(fā)送掃描件至nnhgrjc@163.com。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到南寧海關辦公樓(南寧市青秀區(qū)中柬路1號)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F(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為:3月19日上午8:30至11:00。
三、面試安排
?。ㄒ唬┟嬖嚂r間
面試將于2018年3月20日至3月22日進行。每位考生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附件1。
面試于當日上午9:00開始,參加當天面試的考生務必全部于上午8:00前報到完畢。截至當天上午8:0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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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海關辦公樓7樓大會議室。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中柬路1號。
四、體檢和考察
?。ㄒ唬w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1的比例進入體檢和考察。
?。ǘw檢和體能測評
體檢計劃于3月23日進行,所有參加體檢的考生于體檢當日上午在南寧海關辦公樓7樓大會議室集中(集中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屆時統(tǒng)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報考緝私警察職位且體檢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將于體檢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體能測評執(zhí)行《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有關標準。體能測評中凡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海關)=(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緝私)=筆試合成分 ×50% + 面試成績×50%
五、注意事項
五、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請廣大考生務必保持手機、座機、電郵聯(lián)系暢通,以便及時通知有關信息。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化,請及時將變動情況告知招錄海關,未及時告知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面試前,我單位將隨時更新、發(fā)布有關安排、要求,請考生密切關注南寧海關海關官方網站,以免遺漏相關信息。
聯(lián)系方式: 0771-5368962、5368963(電話)
0771-5368297(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南寧海關
2018年3月6日